辦公地址:羅莊區湖東二路79號,區自然資源局大樓5樓。
聯系方式:0539-7200200。
辦公時間:8:30-12:00,14: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夏季工作時間一致)
電子郵箱:lzqswj@ly.shandong.cn。
(一)貫徹執行水利工作法律法規,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全區水法治建設工作,起草全區水利方面有關規范性文件,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的政策建議。擬訂全區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水資源綜合規劃、跨街鎮流域綜合規劃和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實施全區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生活、生產經營、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擬訂全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全區水資源的統一規劃和配置,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點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協助實施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等制度,指導開展全區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全區水利行業供水和村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組織實施墜區水利改革發展相關工作,參與水利改革發展成效考核。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提出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核準水利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區級水利資金和水利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利行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征收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區水資源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開發利用和管理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負責發布水資源公報。
(五)負責全區節約用水工作。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負責用水總量控制的監督和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中水等非常規水資源和雨洪資源開發利用工作。
(六)指導全區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酶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負責河道、湖泊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推進河長制工作的組織協調、調度督導和檢查考核等工作。承擔區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負責全區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有關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者跨鎮街、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提出并協調落實骨干調水工程運行和后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監督工程安全運行,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督促指導地方配套工程建設。
(八)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并定期公告。協助重點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負責重點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歸口管理荒山、荒丘、荒灘、荒溝的治理開發工作。
(九)負責全區農村水利工作。組織編制農村水利發展規劃和地方行業技術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永利改革創新和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工作。
(十)負責全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組織實施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有關政策、規劃。負責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核查工作的管理和監督。組織開展水庫移民后期扶持直補資金發放、人口自然變化核查、項目實施等各項工作,監督管理庫區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承擔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涉水糾紛調處工作,調處街鎮間的水事糾紛,受區政府委托調處區(縣)際間水事糾紛。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重點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
(十二)負責全區水利科搜和界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組織擬訂水利行業地方技術標準和規程規范,負責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程規范的監督實施。負責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創新服務工作。指導全區水利系統對外交流合作、利用外資、引進國(境)外智力等工作。指導水利宣傳、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十三)負責落實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協助對土地利
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布局的防洪論證提出意見,協助重要洪泛區、蓄滯洪區、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協調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爭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照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臺風防御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優化政務服務工作。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