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內容(事項概述)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二、辦理條件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
三、補貼標準按其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四、所需材料(一)畢業證書(留存復印件或掃描件);(二)銀行代發工資憑證(留存復印件或掃描件);(三)認定企業規模類型的材料(企業據此做出承諾,不留存);(四)企業注冊登記信息、就業登記信息、社保繳費信息等無法通過系統校驗查清的,需要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五、辦理流程(一)企業申請。1.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可在每季度首月的前5個工作日內,向社保繳費地所在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上一季度的補貼申請。2.填寫《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申領表》(一式兩份,需企業蓋章);申請企業對企業規模作出承諾。 (二)受理審核。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收到申請材料后,通過系統校驗企業注冊登記信息、就業登記信息、社保繳費信息和畢業證書信息。通過系統查詢企業就業人員數量或企業參保人員數量,通過企業提供的上年度企業營業收入材料要求申請企業在申領表上承諾企業規模類型。 (三)申領公示。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經過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將補貼情況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五個工作日。 (四)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的,將補貼資金發放企業基本銀行賬戶。
六、經辦渠道辦理地點:羅莊區財稅大廈二樓人社局就業服務大廳就業指導科聯系電話:0539-8243169
七、辦理時限按季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