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擬征收盛莊街道辦事處店子村集體土地。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財政、農業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及盛莊街道辦事處依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了盛莊街道辦事處店子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目的
地塊1擬用于羅莊區盛莊街道店子村沿河帶狀公園項目建設,用途為公園綠地。
以上地塊擬征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地塊1:四至范圍東至沂州路、西至陷泥河、南至盛莊街道店子村土地、北至盛莊街道店子村土地;面積1.4253公頃,其中:農用地1.3804公頃(耕地面積0.1267公頃、園地0.0898公頃、林地1.1618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021公頃);建設用地0.0449公頃。
三、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3〕144號)批復的臨沂市羅莊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擬征收土地位于II級區片,補償標準為150萬元/公頃;其中:農用地補償標準為150萬元/公頃、建設用地補償標準為150萬元/公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臨沂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發〔2022〕56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四、安置意見
經與盛莊街道辦事處店子村集體經濟組織協商,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貨幣安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撥付至盛莊街道辦事處店子村村委會后,其具體分配方案由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討論決定。
五、社會保障
社會保障費用按照28.1475萬元/公頃的標準由羅莊區財政部門撥付至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共計40.1186萬元。由盛莊街道辦事處按有關規定和程序指導店子村村委會組織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大會,研究擬定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養老保險方案并報羅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后,由羅莊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養老保險方案,辦理參保事宜
六、辦理補償登記及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相關權利人應自本公告公示期滿之日起5 個工作日內持相關權屬證明材料到盛莊街道國土所辦理補償登記并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的,以《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確認表》作為補償安置的依據。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公示時間為30日,公示期自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7月12日。
擬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對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議的,應在公示結束前向臨沂市羅莊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書面反饋;如認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示結束前向臨沂市羅莊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公告。
聯系人:湯向興;聯系電話:0539-8289027。
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