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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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08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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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萬元 |
2016年度預算數 |
2016年度決算數 |
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公務接待費 |
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公務接待費 |
小計 |
公務用車購置費 |
公務用車運行費 |
小計 |
公務用車購置費 |
公務用車運行費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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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0 |
3.5 |
0.2 |
1.89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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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75 |
0.14 |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三公”經費支出預決算情況。其中:2016年度預算數為“三公”經費年初預算數,決算數包括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結轉資金安排的實際支出。 |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和
重要事項說明
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收入總計525.28 萬元,支出總計525.28 萬元。與2015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129.67 萬元,增長24.68 %。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6年度本年收入 525.28 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 525.28 萬元,占100%。(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6年度本年支出 525.2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 375.28 萬元,占71.44 %;項目支出150萬元,占28.56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計525.28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 525.28 萬元,占100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計 525.28 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支出46.41 萬元,占8.84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占 6.82萬元,占1.3 %;住房保障支出30.29萬元,占5.76 %,糧油物資儲備支出441.76萬元,占84.1%。(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 525.28 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 100 %。與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長129.67 萬元,增長24.68 %。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625.95 萬元,支出決算為525.28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83.9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項目支出減少。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主要反映用于各類社會保險的支出。年初預算為46.41 萬元,支出決算為46.41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 %。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持平。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支出(款)事業單位醫療(項)。主要反映用于各類社會保險的支出。年初預算為6.82萬元,支出決算為6.8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 %。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主要反映用于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支出。年初預算為30.28 萬元,支出決算為30.28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 0 %。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持平。
(4)糧油物資儲備(類)糧油事務(款)行政運行(項)。主要反映職工的基本工資、津貼、機關運行費等支出,年初預算為300.53萬元,支出決算為291.7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97.08 %,決算數與年初預算基本持平。其他糧油事務支出(項)主要反映對企事業單位補助的支出,年初預算為241.9萬元,支出決算為15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62 %。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減少。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 375.28 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人員經費355.10 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 20.18 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糧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為1.89 萬元(含局機關及4 個所屬預算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 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1.75萬元,公務接待費 0.14 萬元。
2016年“三公”經費決算比年初預算數減少1.81 萬元,主要原因是車輛運行費及接待費減少。其中: 2016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1.75萬元、公務接待費減少0.06 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實行車補。公務接待費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
2、“三公”經費支出相關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016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糧食局 等單位,因公出國(境)團組 0 個, 累計 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 0萬元。2016年 等單位使用財政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 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1.75 萬元。主要用于汽油款,車輛修理費、車輛保險等。2016年糧食局等單位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 0 輛。
(3) 2016年公務接待全部為國內公務接待,主要用于外市糧食局領導考察學習,共計接待1 批次,22人次。
二、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度,糧食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0.18 萬元,比2015年增長3.08 萬元,增長15.26 %,與上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金額 0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金額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金額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金額 0 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 0萬元,占政府采購總額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 0萬元,占政府采購總額的 0 %。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6年底,本部門共有車輛 0輛,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局對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了績效自評。
2016年項目資金為150.00萬元,為“糧食應急配送體系建設補助資金”,目前,資金運營情況良好。
從總體上看,該項目的實施為完善糧食應急供應體系,保障糧油食品安全,強化糧情監測預警,促進糧食節約減損等提供了有力支撐,今后,我局將進一步完善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探索更加科學的績效考核方式和方法。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省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如:xx單位開展xx活動取得的xx收入……等。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xx單位開展xx活動取得的xx收入……等。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指省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五、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財政部門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財政部門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