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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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08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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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萬元 |
2016年度預算數 |
2016年度決算數 |
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公務接待費 |
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公務接待費 |
小計 |
公務用車購置費 |
公務用車運行費 |
小計 |
公務用車購置費 |
公務用車運行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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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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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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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三公”經費支出預決算情況。其中:2016年度預算數為“三公”經費年初預算數,決算數包括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結轉資金安排的實際支出。 |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和
重要事項說明
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收入總計1115.72萬元,支出總計1110.67萬元。與2015年相比,收入總計增加119.86萬元,增長12.04%,支出總計增加114.81萬元,增長11.53%。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6年度本年收入1115.7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115.72萬元,占100%。(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6年度本年支出1110.6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 240.30萬元,占21.64%;項目支出870.37萬元,占78.36%。(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計1115.7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115.72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占0%;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萬元,占0%。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計1110.67萬元,其中:行政運行支出197.03萬元,占17.74%;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助支出24.43萬元,占2.2%;財政對失業保險基金的補助支出1.00萬元,占0.09%;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支出0.25萬元,占0.02%;事業單位醫療支出1.10萬元,占0.1%;住房公積金支出16.49萬元,占1.48%;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支出18.96萬元,占1.71%;執法監管支出3.00萬元,占0.27%;農業生產支持補貼749.98萬元,占67.53%;農業資源保護修復與利用支出88.43萬元,占7.96%;其他農業支出10.00萬元,占0.9%。(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110.6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長114.81萬元,增長11.53%。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 257.42萬元,支出決算為1110.6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31.46%。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撥付的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省級撥付的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專項資金、農業資源保護修復與利用專項資金沒包含在年初預算數之內。其中:
(1)農林水(類)農業(款)行政運行(項)。主要反映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年初預算為210.66萬元,支出決算為197.0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5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主要原因是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的年初預算放在該項目下、而實際支出放在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下列支、公務用車改革致使公務用車運行費下降、單位有1人在年度中間退休減少工資支出。
(2)農林水(類)農業(款)執法監管(項)。主要用于購買農機牌證工作支出。年初預算為3.00萬元,支出決算為3.00萬元,完成年初決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持平。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基本養老基金的補助(項)。主要反映用于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支出.年初預算為24.93萬元,支出決算為24.4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7.99%。決算數小于預算術主要原因是單位有1人在年度中間退休。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失業保險基金的補助(項)。主要反映用于財政對失業保險基金的補助支出,年初預算為1.00萬元,支出決算為1.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持平。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項),主要反映用于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支出,年初預算為0.25萬元,支出決算為0.2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持平。
(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主要反映用于醫療保險支出。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10萬元,無年初預算而有年終決算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放在農林水(類)農業(款)行政運行(項)。
(7)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主要反映用于住房公積金支出。年初預算為17.58萬元,支出決算為16.4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80%。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主要原因是單位有1人在年度中間退休。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 240.30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人員經費222.6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17.6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羅莊區農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為7.89萬元(含局機關及2個所屬預算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7.69萬元,公務接待費0.20萬元。
2016年“三公”經費決算比年初預算數減少1.36萬元,主要原因是對公務用車進行改革,公務用車運行費減少和公務接待費下降所致。其中:因公出國(境)費與2016年預算持平、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1.31萬元、公務接待費減少0.0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對公務用車實行改革。公務接待費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數減少。
2、“三公”經費支出相關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016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0等單位,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2016年羅莊區農機局等單位使用財政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69萬元。主要用于車輛燃油、保養、保險、修理、年審等費用。2016年羅莊區農機局等單位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輛。
(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其中:2016年公務接待全部為國內公務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級機關到羅莊調研農機管理工作,共計接待2批次,30人次。
二、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度,羅莊區農機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7.66萬元,比2015年減少7.89萬元,減少30.88%,主要原因是對公務用車實行改革和節約開支,公務用車運行費減少和公務接待費下降所致。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金額3.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金額3.0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6年底,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通過開展績效評價工作,進一步增強了績效意識,不斷規范預算管理,強化預算執行過程控制,提高資金使用績效,使績效意識進一步增強。在2016年度預算工作中通過開展績效評價工作,更加注意節約,主動壓縮行政經費開支和業務成本,同時也提升了業務成果和工作效率,進而使財政資金更加績效。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省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如:xx單位開展xx活動取得的xx收入……等。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xx單位開展xx活動取得的xx收入……等。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指省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五、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財政部門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財政部門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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