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為創優營商環境,提升政務服務效能,羅莊區提出了“一窗受理、內部流轉、綜合發證”的改革理念。在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的大力支持下,羅莊區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正式拉開序幕。
一、全面摸排區內行政許可權情況。對區內163項行政許可權事項及相關審批業務人員進行摸排。按照方便集中、適宜進駐、群眾需要的原則,確定了第一批133項劃轉行政許可事項;對暫不符合進駐要求的事項,由原單位進行科室整合、業務合并,待成熟時,再逐步劃轉。劃轉人員按照“40歲以下、業務審批人員、熟練辦公操作”的標準篩選,經組織、人社與政務服務中心聯合調查后,形成劃轉人員名單,統一劃轉。
二、精心設計改革工作方案。為保障改革任務落實到位,羅莊政務服務中心與相關部門單位先后赴四川省成都市、江蘇省南通市、河北省威縣及省內青島市平度、西海岸新區學習行政審批改革工作。在汲取各地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幾易其稿,最終形成了《羅莊區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方案》。5月13日,方案經區委常委會議研究通過,確定了我區相對集中許可權改革方向和劃轉事項、人員范圍。
三、高規格領導機構牽頭推進。改革任務牽涉部門較多、情況復雜。為此,區委區政府成立了由主要負責同志掛帥、各部門單位主要領導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和6個工作組,即人員劃轉推進組、機構事項推進組、承接運轉組、場所建設推進組、經費保障組、綜合協調組。各條工作線分別確定牽頭部門,對工作任務進行落實。
四、建立完善工作運行機制。起草《行政審批局籌建運行工作方案》《羅莊區行政審批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等文件,按辦事流程歸類設置綜合受理、商事登記、社會事務、投資建設、涉農事務等9個專門的審批業務科室和對應的前臺窗口。人員按業務類別分配至相應的科室,對因項數少等原因未同步劃轉人員的事項,由業務職責相近的科室具體承接,確保不因劃轉而影響正常審批工作。
五、規范科室審批工作模式。為解決劃轉人員業務不熟、審批不規范的情況,一方面,中心通過科室自學、內部培訓提高審批人員水平;另一方面,組織相關人員與劃轉單位對接,在實際辦理中學習審批要件、審批規范,建立起科室內部“一崗多能”的審批工作模式。同時,將事項審批與現場勘驗相分離,由審批服務科統一組織現場勘驗,實行“一窗受理、合并審查、聯合勘驗、限時審批”。
六、推行事項“整鏈條”辦理。在本次改革中,投資建設項目和建設工程領域新增關聯事項11項,環保、消防等部門人員、事項也按要求進駐中心,投資建設項目基本建立起了“閉環式”審批機制,項目審批能夠實現“一站式、一條龍”服務。為提升效率、提高效能,我們以“一次辦好”改革為目標,推動公章刻制、銀行開戶、不動產登記、房產契稅、房產測繪等多項業務進駐中心辦理,實現了商事登記、不動產登記“整鏈條”辦理,保證法人和群眾“進一個門辦一攬子事”。
七、強化改革任務落實督查。對人員、事項劃轉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以及在職能劃轉、人員交接過程中表現出工作推進不力、成效不明顯、推諉扯皮、庸政懶政等現象的部門和人員,我們及時整理匯總情況報請區政府有關領導,由監督部門介入督查,推動改革任務落到實處。
目前,羅莊區內25個職能部門、35名人員已到位,委托授權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行使的142項事項審批有序,審批工作運作正常,劃轉事項做到了“接得住,管得好”。通過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人員、事項、授權實現“三集中、三到位”,發揮了集成服務、高效服務的優勢,有力地推動了服務效率和服務效能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