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監管 領域 |
聯合監管 事項 |
抽查檢查 部門 |
抽查檢查事項 |
抽查檢查 對象 |
抽查檢查內容 |
抽查檢查方式 |
抽查檢查 比例及頻次 |
抽查檢查時間 |
1 |
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監管領域 |
1.對冶金安全生產情況的行政檢查 2.對有色企業安全生產情況的行政檢查 3.對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檢查 4.對本系統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執業活動的監督檢查 5.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的監督檢查 |
發起部門 |
應急管理部門 |
對冶金企業安全生產情況的行政檢查 |
冶金、有色金屬企業 |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情況;安全投入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合格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及全員培訓情況;崗位操作規程制定并落實情況;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情況;應急預案、應急器材和應急演練情況。 |
查閱資料、現場檢查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1次 |
3月-11月 |
對有色企業安全生產情況的行政檢查 |
安全基礎管理情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人員聚集場所設置情況;防積水情況;有色金屬鑄造、澆鑄流程緊急排放和應急儲存設施情況;應急預案、應急演練情況。 |
對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檢查 |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況;有限空間辨識及管理臺賬、檢測記錄情況;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情況;應急救援演練、專項安全培訓等情況;與承包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協調管理情況。 |
對本系統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執業活動的監督檢查 |
本系統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執業活動情況。 |
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的監督檢查 |
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發布、備案、教育培訓及演練情況。 |
配合部門 |
消防部門 |
消防安全監督檢查 |
建筑消防設施設備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員工是否具備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是否定期組織消防安全疏散演練和培訓;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措施等。 |
2 |
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監管領域 |
對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 |
發起部門 |
應急管理部門 |
對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 |
食品生產企業 |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情況;組織保障、管理制度和責任制落實情況;從業人員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有限空間作業管理情況;高溫設備安全保護措施配備情況;安全風險較高場所監測報警裝置和防爆裝置設置情況;液氨使用安全情況;涉爆粉塵管理情況;應急預案、應急器材和應急演練情況。 |
查閱資料、現場檢查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
3月-11月 |
配合部門 |
消防部門 |
消防安全監督檢查 |
建筑消防設施設備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員工是否具備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是否定期組織消防安全疏散演練和培訓;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措施等。 |
配合部門 |
市場監管部門 |
對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不含特殊食品)生產企業的行政檢查 |
食品生產企業的生產環境條件、生產過程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從業人員管理等情況。 |
3 |
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監管領域 |
1.對一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的行政檢查 2.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 3.對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 4.對危險化學品登記情況的監督檢查 5.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的監督檢查 6.對本系統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執業活動的監督檢查 |
發起部門 |
應急管理部門 |
對一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的行政檢查 |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 |
安全生產許可情況;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建立情況;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筑物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情況;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情況;外包工程管理情況;勞動防護用品佩戴和使用情況。 |
查閱資料、現場檢查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
3月-11月 |
對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 |
建立、健全有關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情況;落實建設項目“三同時”情況;管道檢測、維護情況。 |
對危險化學品登記情況的監督檢查 |
危化品登記證書的有效性;危化品登記證書載明情況和實際情況的一致性;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配備使用情況;危化品管理檔案建立情況;應急咨詢電話設立情況。 |
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的監督檢查 |
對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發布、備案、教育培訓及演練情況。 |
對本系統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執業活動的監督檢查 |
本系統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執業活動情況。 |
配合部門 |
消防部門 |
消防安全監督檢查 |
建筑消防設施設備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員工是否具備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是否定期組織消防安全疏散演練和培訓;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措施等。 |
4 |
易制毒化學品企業相關監管領域 |
對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的行政檢查 |
發起部門 |
應急管理部門 |
對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的行政檢查 |
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 |
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許可、備案制度的執行情況;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銷售情況;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教育培訓情況。 |
查閱資料、現場檢查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1次 |
3月-11月 |
配合部門 |
公安部門 |
易制毒化學品企業專項抽查 |
抽查易制毒化學品的購買、運輸許可(備案)的執行情況。 |
6 |
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監管領域 |
對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單位的行政檢查 |
發起部門 |
應急管理部門 |
對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單位的行政檢查 |
煙花爆竹經營企業 |
安全許可證取得并保持情況;安全生產有關制度設置及落實情況。 |
查閱資料、現場檢查 |
抽查比例不低于30&,抽查1 次 |
3-11月 |
配合部門 |
公安部門 |
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 |
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辦理情況 |
7 |
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監管領域 |
對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的行政檢查 |
發起部門 |
應急管理部門 |
對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的行政檢查 |
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 |
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資質條件保持情況;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技術服務情況。 |
查閱資料、現場檢查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1次 |
3月-11月 |
配合部門 |
市場監管部門 |
營業執照(登記證)規范使用情況的檢查;名稱規范使用情況的檢查;經營(駐在)期限的檢查;經營(業務)范圍中無需審批的經營(業務)項目的檢查;住所(經營場所)或駐在場所的檢查;注冊資本實繳情況的檢查;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任職情況的檢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東身份真實性的檢查 |
檢查是否將營業執照置于住所或者營業場所醒目位置,營業執照是否存在涂改行為;檢查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等所使用的名稱是否與登記注冊的名稱相同(其中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是否存在擅自變更名稱的行為,合伙企業是否在其名稱中標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樣,要求提供銀行賬戶名稱情況開展核實;營業執照上載明的經營期限,是否存在超出經營(駐在)期限開展經營活動的行為;主營業務范圍是否與登記的范圍一致,是否存在超出登記的經營(業務)范圍開展一般性經營活動的行為;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或駐在場所是否與實際路牌、樓層等情況一致;對屬于實繳制行業的企業出資情況進行核查,檢查企業提交的驗資報告、財務報表、銀行進賬單等證明材料,排查有無虛假出資、抽逃出資、虛報注冊資本等線索;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是否擔任其他被吊銷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檢查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執行事務合伙人)是否變更未登記;通過到場核實或遠程技術手段核實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真實性,通過電話、視頻、函詢等方式對其身份和投資情況進行核實自然人股東,排查是否存在身份被冒用的情況。 |
8 |
安全培訓機構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監管領域 |
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機構的開展安全培訓活動情況的行政檢查 |
發起部門 |
應急管理部門 |
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機構的開展安全培訓活動情況的行政檢查 |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機構 |
具備從事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要的條件的情況;建立培訓管理制度和教師配備的情況;培訓大綱、建立培訓檔案和培訓保障的情況;培訓收費的情況。 |
查閱資料、現場檢查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
3月-11月 |
配合部門 |
市場監管部門 |
營業執照(登記證)規范使用情況的檢查;名稱規范使用情況的檢查;經營(駐在)期限的檢查;經營(業務)范圍中無需審批的經營(業務)項目的檢查;住所(經營場所)或駐在場所的檢查;注冊資本實繳情況的檢查;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任職情況的檢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東身份真實性的檢查 |
檢查是否將營業執照置于住所或者營業場所醒目位置,營業執照是否存在涂改行為;檢查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等所使用的名稱是否與登記注冊的名稱相同(其中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是否存在擅自變更名稱的行為,合伙企業是否在其名稱中標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樣,要求提供銀行賬戶名稱情況開展核實;營業執照上載明的經營期限,是否存在超出經營(駐在)期限開展經營活動的行為;主營業務范圍是否與登記的范圍一致,是否存在超出登記的經營(業務)范圍開展一般性經營活動的行為;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或駐在場所是否與實際路牌、樓層等情況一致;對屬于實繳制行業的企業出資情況進行核查,檢查企業提交的驗資報告、財務報表、銀行進賬單等證明材料,排查有無虛假出資、抽逃出資、虛報注冊資本等線索;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是否擔任其他被吊銷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檢查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執行事務合伙人)是否變更未登記;通過到場核實或遠程技術手段核實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真實性,通過電話、視頻、函詢等方式對其身份和投資情況進行核實自然人股東,排查是否存在身份被冒用的情況。 |
9 |
危險化學品相關監管領域 |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跨部門綜合監管 |
發起部門 |
應急管理部門 |
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 |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 |
加強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單位的監督檢查,督促危險化學品單位做好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安全評估及分級、登記建檔、備案、監測監控、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核銷和安全管理工作。 |
現場檢查 |
抽查比例為5%,抽查1次 |
3月-11月 |
配合部門 |
消防部門 |
消防安全監督檢查 |
對企業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