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政字〔2026〕2號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市駐羅莊有關單位,區直有關事業單位:
羅莊區第八批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43項)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予公布。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山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規定,充分認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和“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切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對列入名錄和其他有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要制定保護規劃,明確責任目標,加強組織協調,落實保護措施,切實保護好、管理好、利用好,使之得到傳承和發展。
附件:羅莊區第八批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羅莊區人民政府
2026年3月6日